留壶云

流金岁月

说起那老季和老方,话可就长了。

 

 

也先甭管那兵荒马乱的久别重逢,先看那七十年代的尾巴,老方还是小方,老季也还是小季。四九城的胡同里,总少不了一群皮孩子乱窜,女孩子文静,玩儿的是翻花绳跳皮筋,男孩子就玩儿官打捉贼,几个快沤烂的纸团攥在手心儿里,躲着人悄悄展开一看,都盼着能抽中了当“官”。当“官”好啊,想打谁就打谁,独掌生杀予夺的大权,岂不是爽歪歪。屁大点儿的孩子,谁知道什么今日留一物来日好相见,既然逮着了机会,那就非得把别人好好整一顿才过瘾。我当然是最会玩儿规则的一个,不光当“官”打得狠,当“贼”还逃得快,当“捉”更是猜得准,就是当“打”的时候实在没兴趣;他从小就不一般,就数他玩游戏最认真,也就数他运气最差,回回不是抽中“贼”就是抽中“打”,满街跑得就他最惨,被摁在地上揍的也就他最老实,可这人就是奇了嘿,好不容易当“官”了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时候,他硬是能以德报怨,从不报私仇,活脱脱一个廉洁奉公的人民好干部。小时候我不懂,上了初中之后从我爸的书架子上偷书(从四大名著一路偷到《金瓶梅》这种事儿,我是不会跟人说的),顺手瞎摸出一本灰绿色皮的《围城》,正为鲍小姐苏小姐唐小姐着迷呢,谁知半路杀出个赵辛楣,我左看右看,上看下看,怎么看怎么眼熟,直到我有一天在语文课上看闲书,抬头偷瞄老师的时候看见了坐我斜前桌的季胜利,忽然就醍醐灌顶福至心灵——嘿!这空心大萝卜可不就是他么!

 

不过这赵辛楣甘心挨打可是为了苏文纨,季胜利同学从和我五六岁认识起,一直到高中毕业分道扬镳,他连个暗恋的女生都没有,向来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读圣贤书,正气得过头。而我一路以玩乐为主,学习为辅,当年看书听戏打篮球玩游戏一样儿没落下,临到了中考前一个月得做抉择了,那时候不流行读高中,都愿意报中专,读完了直接去工作挣钱,而我爹妈可都是六十年代就能读大学的知识分子,哪能让儿子不读高中?就这么赶鸭子上架逼着我临阵磨了一个月的枪,嘿,就和他勤勤恳恳苦学了三年一样同进了一所高中,头天报道还和他在一个班碰了面,实在是缘来是你。当天回了家和我老爹在饭桌上谈起这事儿,哎呀您知道不,就我内发小儿,季胜利,从小学到高中,又跟我一个班嘿!老爷子从鼻腔里哼了一声,顺手就给我夹了一筷子苦瓜,就你这德行还跟人考进一个班,我都替他臊得慌。嗨呀,各位朋友们你们听听啊,这是亲爹和儿子说的话嘛!

 

总而言之,言而总之,季胜利同学又和我成了高中同窗,同吃同学,就是不能同睡——我走读,而他住校。其实大言不惭地说,我的学生生涯一直灿烂辉煌,无论是良师益友还是狐朋狗友,大半个级部都能叫我一声“圆圆”,人缘那是相当的好,每天都是少则三四个多则五六个人一起去食堂,我妈要是心血来潮想给我送个爱心便当,那都得提前准备上好几人份的。至于季胜利嘛,在我张狂的学生岁月,他算不上是我特别特殊的朋友,现在让我回想回想,除了小时候玩官打捉贼,就是他一直努力学习的高大身影铭记我心,天天走着路背英语单词,也不知道晚上的梦话是不是说的也是I have a dream。

 

就这么不咸不淡的,一直到了分科的时候。大家都爱学理科,响应号召建设社会主义嘛,要么就是穷点的,学文去读师范,还能少交学费。其实我数学好,理科也不差,但是一方面是老头子要揪着我学法律,一方面是我自己的小九九——艺考只要文科生啊!我就这么轻轻松松地在志愿单上填了文科,正吹着口哨转笔呢,坐在我斜前边的人忽然回过头来,特别认真地问我,哎,方圆,你选的是文是理啊?我说,当然是文啊。他又问,你不是理科好吗,为什么要学文?我就笑嘻嘻地向前倾了倾身子,逗他说,文科班女生多啊,我这么帅,还能去理科班做和尚不成?说来也奇怪,他当时脸色忽然就变得很难看,黑得跟锅底似的,看得我心里发毛,只好坐正了跟他说实话,他这才高兴一点。我又没话找话,问他为什么选文科,其实心里也并不怎么关心这个为什么,但他倒是很郑重其事的样子,说,我要考政法大学,我想当个父母官,为人民做点好事儿。

 

我听完后久久无语,给他竖了个拇指,嚯,您这觉悟,我就只能这个了。

 

十六七的高中生,大多嗤之以鼻,我虽选了文科,也不外乎此,不过我更多的是不在乎。当时我的脑子里只是浮现出那个想当政治家的赵辛楣来,又顺便福至心灵,断定季胜利同志此人一定是个痴情种,一定得遇上个苏文纨。不过,希望季胜利同志意志坚定,可不要和什么汪太太纠缠不清,不然要是真当了官,可不只是赵辛楣从三闾大学辞个职那么简单。

 

可惜,我并没有见证到他命中的那个苏文纨,更没有见过什么汪太太。命运的阴差阳错,我没考上心仪的电影学院,倒是考上了他心仪的政法大学,他却落了榜。有时候老天就是不公平,勤勤恳恳学习的人考不上大学,像我这样临时抱佛脚的倒抖机灵考上了,实在是惭愧。学生时代的朋友,绝大多数都只能留作学生时代的一段美好回忆,高考后大家都各奔前程,那个年代也没有短信微信,一分离大抵就是一辈子。我只听说他又复读了,之后种种如何,我不是忘却了,是根本不知道。我又是如此的疏懒,也从未想过去联系什么,大学校园是高中的几倍,学院之间并不相近,我只偶尔一次在政院看过一个高大宽厚的背影,来不及细想,就匆匆路过。那是一个迷惘而热血的时代,第一年入学的大一,四九城就闹起了一次著名的学/潮,深渊的出口一层层向上,人群盲目的拥挤在洪流中,想找些什么,但只找到一些愤怒,一些繁琐。我的大学四年也是如此浑浑噩噩,艺考破碎的梦想来不及拾起,留起了长头发也留不住文艺,后海银锭桥夜景虽然有皇家范儿的怡丽可供流连,如若赶不上末班地铁回学校,大厅糗一宿?多丧啊。

 

大四忙着毕业,又迷惘着不想毕业,想逃避,就稀里糊涂去考个研,结果别的都低空掠过,偏偏死在英语上——我的好运气终于都花光了。自然,有时候也会想起有这么正派过头的人,天天坚持读报纸、背单词,时而会激动地给我看他剪下来的文章,比我爸还我爸——可惜,我当时志不在此,白白浪费他一番好心。

 

人力市场找工作,挤地铁挤破头,房贷车贷压死人,孩子的奶粉钱也得赚。昔日的文艺青年终于油腻成了大叔,孩子也高考了,中年危机也到了。高三的誓师大会上听着那个季区长慷慨陈词,怎么听怎么觉得耳熟,哎,这个人是叫季胜利吧,是不是啊?

 

嗬,还真是。

 

完了完了,人家都混成区长了。我恍恍惚惚想起当年官打捉贼的游戏,想起他坚持背的英语单词,想起文理分科时他认真诉说的理想,想起高考一别后再未相见。俗世洪流滚滚而过,再见便是尘满面鬓如霜,斯人卓然超群,我独泯然众人矣。

 

我重逢他,好像重逢当年流金岁月。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

 

 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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